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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许可证承揽工程、无证施工、违规分包问题突出

发布日期:2015-07-12 作者: 点击: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2014年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报告》以及《2014年220千伏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河南省)驻点监管报告》显示,个别施工企业伪造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现象较往年严重。此外,无证施工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目前,个别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施工单位挂靠借用许可证承揽工程行为更加隐蔽。

    此外,《报告》还通报了其他违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的行为,涉及27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进行跨区作业报告,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无证电工或超许可类别电工,个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许可延续未通过的情况下继续承揽工程,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等问题。违规分包给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隐患,此外,督查发现,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劳务分包名义进行专业分包,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阴阳合同现象较为集中。

    伪造许可证和无证施工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报告》明确,对违反许可制度的行为,按规定责令有关单位整改;需进行行政处罚的,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伪造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伪造许可证和无证施工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在此基础上,《报告》还分别针对电网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提出具体监管建议。电网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在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生产管理等制度中将执行许可证制度作为开展电力设施业务的必备条件,严禁将工程发包(分包)给无证或超越许可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承担;要着重加强对所属施工单位的管理,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电力工程建设市场公平开放。

    对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报告》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备案报告;

    三是在承揽电力工程活动中,严禁涂改、伪造许可证,严禁出租、出借及挂靠、借用许可证,或者以非法授权等方式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企业名义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等违规行为;

    四是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工程,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分包给未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企业承担;

    五是严格执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不得允许电气作业人员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进网作业;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活动的管理;

    七是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年度自查报告等日常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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